第二讲 民事诉讼之前奏

一、会见当事人

1、地点:就近原则。律所、饭店、宾馆大堂

2、内容:了解缘由,当事人的诉求

注意事项:鼓励当事人如实讲述案件真相

   有助于全面分析案情,了解优势、劣势;

有助于确定诉讼策略;1、以什么名义起诉;2、作原告还是作被告。

3、查看当事人已经拥有的证据原件。

切记不要仅根据当事人的描述起草起诉状。

二、谈收费问题,办理相关手续

   1、委托代理费:所里有收费标准可以按所里规定办,自己具有较大的自主权。

      切忌私自收费。

   2、风险代理:收费比例:最高30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6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注意:不适用的领域: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3、交通费(包干、实报实销)、外地的住所费。

   4、签订委托合同,一式两份:一定给当事人开发票。

5、授权委托书:最好给与特别授权,律师负责填写,由当事人签字。

   当事人为单位的,最好让该单位委托具体办理人为代理人。

6、到律师事务所取律师出庭函。

切记:先交钱,后办事。所里交办的案子也要问清楚费用是否已到位。

7、委托代理费的提取:扣除5.55%的营业税及附加,扣除律所提成,扣除所得税,剩下的就是自己的。

三、可以同对方当事人沟通,尽量进行调解

提高工作效率;即使调解不成,也有助于了解对方的观点,核实己方当事人所述是否属实。

四、决定当原告还是当被告

     原则上是权利决定当事人身份

有时证据决定当事人身份;

五、准确了解当事人的意图

原告律师:

1、“包赢”的表态要慎重;因为导致官司输赢的因素很多

   证据、举证时限、诉讼时效、出庭途中出现车祸不能按时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等。

2、风险要事先告知;

被告律师:

1、问清楚被告的目的;告知被告最坏的结局。

2、尽可能降低赔偿额;拖延诉讼时间;为被告谋取最大的利益

六、审查是否需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诉前禁令(专利侵权案件)

七、审查是否属于法院主管范围,能否提起民事诉讼。

1、受理:民事纠纷。平等主体之间的有关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争议

《村民组织法》第五条(第三款)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部门依职权对其管理的人员作出的结论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答: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对其管理的人员作出的结论或者处理决定,当事人以其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不受理:单位内部争议、学术争议、行政争议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权属争议

《土地管理法》第16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诉讼)

注意:其他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比如土地权属已经明确的侵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等纠纷则应以侵权之诉提起民事诉讼。

② 矿区范围争议

《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九条

 矿山企业之间的矿区范围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矿区范围处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区范围的争议,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处理。

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森林法》第十七条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④ 房地产案件

《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

三、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属于历史遗贸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3、可以直接起诉的劳动争议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3、劳动仲裁一裁终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八、选择好诉讼角度

    1、确保能够立案;2、便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