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离婚诉讼中涉及到的主要实体问题的处理

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1、据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可以判决离婚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

2、原告律师如何指导原告收集有关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3、被告律师如何指导被告进行应诉答辩

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通常做法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承担和探视:

 

1、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363738

〈婚姻法解释一〉第20212425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抚养权问题的处理:

3、抚养费问题的处理:

4、探视纠纷的处理:

 

三、离婚时的夫妻财产分割:

 

1、夫妻财产范围的确定:

1)相关法律规定:

2)约定优先,以结婚登记时间界定共同财产范围:

3)哪些财产虽取得于婚后但应属于个人财产:

2、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

相关规定

3、夫妻财产分割具体问题:

1)按揭房产的分割:

特别是一方婚前按揭购置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并且尚未结清贷款的房产的处理,是目前实践中遇到的比较多也最棘手的问题。

目前对该类案件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没有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实践中,各地法院对该问题的处理方式各有不同。

代理律师应从委托人利益出发,提出分割建议并对分割方案的合理性做充分论证。

2)股票的分割:

3)公司股权的分割:

 

四、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处理。

 

五、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认定:

 

六、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的解除:

 

1、事实婚姻的认定和解除。

2、同居财产的处理。

 

七、重婚:

 

1、重婚的认定。

2、重婚者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八、离婚过错赔偿:

 

1、相关规定。

2、过错证据的收集和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