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0
1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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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3.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4.工作小时数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8小时。注:1、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时,上述计算公式用于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的法定工作时间,进而判断有无延长工作时间。2、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