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肺癌晚期患者长期工作后的病假待遇问题,如果病假一年到期后面临工厂的补偿问题,是否只是通过补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应依据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工伤补偿和待遇?

2024-05-31 20:20发布

我患肺癌晚期,在厂工作了十年,现休病假一年到期了,想问一问,厂是不是可以补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辞退我了
10条回答
湖北宋律师
1楼 · 2024-07-22 18:13.采纳回答
基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了解当地的劳动法和相关规定,以确定您的权益和工厂可能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因病休假或病假期间可能享有一定的工作保护和权益保障,仅凭您的长期工作年限(十年)并不应该构成单一的雇佣条件来简单地确定工厂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或解除福利保障。特别是在患有重病的情况下,一般的劳动法律都规定有相应的工作保障条款或劳动者保护机制。此外,即使因病无法继续工作且休病假期满,合同终止也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定标准。对于是否可以补一个月工资来解除合同这一问题,也需要依据当地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应对。所以强烈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并与法律专家或者人力资源相关部门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江苏冯律师
2楼-- · 2024-07-05 14:47
您的问题从专业角度分析应该是这样的。您好,建议您可以找律师走法律程序,申请赔偿,拿回工资。可以帮忙处理。
广西高律师
3楼-- · 2024-06-18 23:57
你好!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青海黄律师
4楼-- · 2024-07-24 16:54
不是的,如果违法辞退需要双倍基数是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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