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计划招募社区服务志愿者,并公开承诺给予参与者提供每周的工作一定时间后的带薪假期,其中包括基础的工作日数,但当实际执行时,却对带薪假期的定义做出了不同于公告的解释。公告中的带薪假期是否应包含员工的本休日?如果不包含,公司应该如何解释这种差异并处理员工的疑虑?

2024-04-27 16:10发布

你好,公司在招募防疫志愿者的海报上清楚写了是35天的带薪假,但是做考勤的时候把本休也算上了,相当于只有25天带薪假,我觉得这个不合理
4条回答
江西刘律师
1楼 · 2024-05-28 03:58.采纳回答
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况,以下是建议的处理方式: 一、审查合同条款 首先,建议您回顾公司招募防疫志愿者时的相关合同协议。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给予志愿者35天的带薪假,那么公司实际操作中改变这一规定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二、内部沟通 如果海报上的信息确实是公司承诺给志愿者的待遇,您可以先与负责招募的相关部门进行内部沟通,明确指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实际考勤待遇与公告不符,要求公司按照原先承诺的条款执行。确保沟通时记录好时间、内容和双方意见。 三、准备证据 收集和整理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海报照片、通讯记录(如邮件或短信通知)、证人证词等,证明公司原先的宣传和承诺内容。这些证据将在与公司协商或可能的法律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书面致函 如果内部沟通无果,您可以书面致函公司高层或人力资源部门,明确指出问题,要求公司纠正这一做法。在书面函件中附上您收集的证据,并明确提出您的权益要求。 五、法律途径 如果公司仍然不采取合理措施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咨询律师或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此过程中,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至关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可能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原先的承诺执行或者得到相应的补偿。 请注意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智,确保自己的行动合法合规。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您解决问题。
湖北唐律师
2楼-- · 2024-05-30 14:51
你好,休假不是这么计算的,不光是年假,产假,国假,你可以自己去想一想。
河南宋律师
3楼-- · 2024-06-04 02:27
确实不合理,可以提出意见
四川罗律师
4楼-- · 2024-06-07 11:24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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