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出现了身体不适的情况下,请问对于长达七年未签署劳动合同且未购买社会保险的员工,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医疗费用及相关责任?

2024-04-05 12:10发布

你好,在厂里上班七年后两年是到了60岁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保险,在上班中发现身体不适请问公司要付费任吗
4条回答
江西谢律师
1楼 · 2024-04-26 16:11.采纳回答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公司在您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未购买社会保险,这是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的。对于您在工作中发现身体不适的情况,您可以先去医院进行检查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等。 如果身体不适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您可以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公司进行相关的工伤赔偿。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您的权益。 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并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如果公司拒绝承担责任,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河北郑律师
2楼-- · 2024-06-09 03:25
可以依法主张赔偿
浙江唐律师
3楼-- · 2024-04-20 03:08
你好可以起诉厂里,付全部医疗费LC
西藏王律师
4楼-- · 2024-05-31 17:06
你好,你的问题看起诉对方得到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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