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的问题可能是:在一段未结婚的长期恋爱关系中,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居住在同一个住处,并且约定了男生支付房租水电等生活费用。但当双方分手后,男生提出要求女方分摊过去的房租费用,而女方拒绝承担这部分费用。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否支持男生的请求分摊房租的主张?

2024-05-11 12:50发布

男女朋友同居一间屋子,3年,没结婚,谈恋爱期间,男生付房租水电,分手后男生要分摊之前的房租,女方不平摊,法律支持吗
7条回答
山西孙律师
1楼 · 2024-06-09 16:38.采纳回答
根据一般的法律原则,没有结婚的情侣在恋爱期间的财务支出往往被视为自愿性的。因此,男方在恋爱期间支付房租水电等费用,在法律上可能不会被视为有法定义务的支出,尤其是如果这些费用的分摊没有明确的协议合同。分手后,男方如果要分摊之前的房租,除非双方有明确的协议或者约定,否则在法律上可能得不到支持。然而,具体情况还需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的证据情况。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甘肃马律师
2楼-- · 2024-07-05 05:30
协商或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陕西许律师
3楼-- · 2024-05-27 00:38
您好,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北京郭律师
4楼-- · 2024-07-04 00:19
建议双方沟通协商共同生活期间的消费问题,男方主张分摊房租,需要有相应的证据
甘肃韩律师
5楼-- · 2024-05-26 00:00
您好,没有登记结婚不属于合法夫妻,用于共同生活的花销是共同承担的。
陕西刘律师
6楼-- · 2024-06-30 09:20
这种情况大概率不会支持的
广东张律师
7楼-- · 2024-07-07 02:15
自愿支付属于赠与,除非金额特别大或者当初有专门约定,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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