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分公司的业务终止,员工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分公司签署的,此时如果选择不接受调配至总公司工作并因此选择离职,是否能够依照合同或相关劳动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2024-01-22 10:37发布

我想问下,分公司倒闭,老板给我们选择一回总公司,二选择自离。我们合同是分公司招的,可以不去总公司,走人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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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条回答
山西肖律师
1楼 · 2024-03-07 17:11.采纳回答
基于你所描述的情况,如果你选择自离,按照一般的劳动法规,你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但具体的赔偿数额和条款需要参照你的劳动合同和当地的劳动法规。 1. 首先,你需要仔细审查你的劳动合同,看看其中是否有关于分公司倒闭后的相关条款,比如赔偿、调动等。 2.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提到分公司倒闭后的处理,那么你可以参考当地的劳动法规,看看是否有相关的规定。 3. 建议你与雇主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决策背后的具体细节和原因。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4. 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 请注意,自离可能意味着你放弃了某些权利,因此在做出决定之前,请确保你了解所有的选择和可能的结果。建议你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建议。
青海朱律师
2楼-- · 2024-03-08 14:41
你好,这个走人也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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