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类似的债务和赔偿问题时,如果债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偿还了本金和之前未支付的款项,债权人在偿还之后再次要求支付额外的利息,是否应当给予?在法理上应当如何判断?

2024-05-05 06:15发布

他人为自家办事出车祸死亡,16年前陪12万无力偿还用土地抵债现以还清,对方还要求给利息,用给吗?
4条回答
辽宁周律师
1楼 · 2024-05-16 08:04.采纳回答
关于你描述的这种情形,是否给予利息需要依据合同内容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双方之间的合同协议里没有明确约定利息,那么抵债完成后,对方要求支付额外的利息是不合法的。 另外,如果已经还清债务,应该保留相关还款证据,如转账记录、收据等,以证明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如果对方仍然要求支付额外的利息,建议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对方的要求不合理,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贵州曾律师
2楼-- · 2024-06-15 17:15
你好,对方要求偿还利息的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不需要偿还了
山东黄律师
3楼-- · 2024-06-12 18:13
发生车祸后,对方如果无力赔偿的,可以与对方协商是否能够分期付款,如果还是无法偿还的,可以先行调查看是财产是否属实,属实的可以打个欠条,如果不属实的,可以进行起诉,并先进行财产保全。
云南高律师
4楼-- · 2024-05-19 05:57
一般情况下要看当时约定,不是随时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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