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有录音有法律效力。
口头协议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非常重要的表现形式,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口头协议如果不能证明是后于协议的,那么口头协议无效,因为后来的正式协议中排除了该条款,所以应该以正式的书面协议为正式合约,先前的口头约定无效。
在庭审时,对方必然会抗辩,所以问题不是录音效力的问题,只是哪个协议在先,哪个协议在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