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迟交房及未提供必要证明文件的问题,请问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延迟交房的具体条款,特别是在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下(如疫情),开发商是否有权利延迟交房并是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开发商在交房时未能提供法定的“两书一证”,且至今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赔偿业主的损失?

2023-11-13 12:02发布

开发商延迟交房、我们合同签的是2021年10月31日交房、后面说因为疫情原因延迟到2022年1月15日交房、可是去收房时开发商没有两书一证、竣工验收没有下来、现在都四月中旬了还没有下来竣工验收、请问开...

开发商延迟交房、我们合同签的是2021年10月31日交房、后面说因为疫情原因延迟到2022年1月15日交房、可是去收房时开发商没有两书一证、竣工验收没有下来、现在都四月中旬了还没有下来竣工验收、请问开发商是否要赔付违约金
5条回答
北京刘律师
2023-11-13 22:09
开发商违约承担的违约金由具体违约事项分析,例如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都要依约支付,除非开发商存在免责事由,如地震、战争等这些由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则可以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就应当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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