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在1986年被注销,但是1989年仍然以公司名义签订了一份50年的承包合同,并且付清了承包款取得了经营权,现在对方以主体不符想推翻该合同,该如何处理?

2022-10-24 12:44发布

法人在不知道公司注销的情况下(1986年被注销)1989年用公司名义鉴定了一个50年的承包合同也付清了承包款取得了经营权,现在对方以主体不符想推翻合同怎么处理

法人在不知道公司注销的情况下(1986年被注销)1989年用公司名义鉴定了一个50年的承包合同也付清了承包款取得了经营权,现在对方以主体不符想推翻合同怎么处理
7条回答
湖南彭律师
2022-12-29 00:12 .采纳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司注销后,其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因此,在公司注销的情况下,1989年用公司名义鉴定的50年的承包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对方以主体不符想推翻合同,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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