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某购房者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但因当地政府发布的自然灾害红 {MOD}预警而延迟了部分交房时间,合同内规定的无偿延期天数为一年。该购房者于交房后验收时,发现房间窗户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需维修并延期修复。该购房者想了解此次延迟修复的时间是否可以被视为交房延期的违约情况并能否要求其享有对应的赔偿。在之前书面交涉的过程中他并没有取得相关证据证明他的观点,请问他应该如何寻求法律

2024-06-07 03:49发布

商品房约定2021年9月10日交房,政府疫情延期48天,合同约定可无偿延期90天,10月28日收房发现入户门锁无法上锁,要求修复后直到2022年3月13反馈修复完成,想咨询是否构成延期交房并索要延期补...

商品房约定2021年9月10日交房,政府疫情延期48天,合同约定可无偿延期90天,10月28日收房发现入户门锁无法上锁,要求修复后直到2022年3月13反馈修复完成,想咨询是否构成延期交房并索要延期补偿。
4条回答
湖北曾律师
2024-07-27 05:01
如果开发商违反了法定的和约定的交房条件规定而构成逾期交房违约行为时,购房人可当然拒绝收房,直至达到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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