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两人在婚前购买了一辆汽车,其中双方各出资一半的首付金额,且此车的贷款是由其中一方(男方)在婚后偿还,但北京车牌登记在男方父亲名下。请问在离婚时,这辆车是否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于存在婚前和婚后不同的出资和还贷情况,法院会如何判断和处理?

2024-05-11 00:02发布

婚前买车,我和男朋友首都各出一半,婚后男朋友还贷款,但是因为北京牌必须购在男朋友父亲名下,离婚可以分割吗(婚前女方首付一半)

婚前买车,我和男朋友首都各出一半,婚后男朋友还贷款,但是因为北京牌必须购在男朋友父亲名下,离婚可以分割吗(婚前女方首付一半)
17条回答
西藏梁律师
2024-06-04 10:35
您好,是可以进行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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