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交易中,假设上海A公司遵循了与美国B公司的合同条款并生产了符合样品要求的商品共计十万件,交付商品后并从银行获得全额货款。但之后墨西哥的一家法院通知A公司其作为被告涉嫌商品外形工业产权侵权诉讼。那么从法律规定上看,如何认定本案涉及的工业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并分析应如何应对以及可从中吸取的教训是什么?

2024-02-17 04:08发布

4月,上海A公司与美国B公司达成一笔交易,由A公司按照B公司提供的样品生产一种开瓶器共计10万件,6月份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B公司交货完毕并从银行获得了货款,9月份,A公司收到墨西哥一家地方法院的传票...

4月,上海A公司与美国B公司达成一笔交易,由A公司按照B公司提供的样品生产一种开瓶器共计10万件,6月份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B公司交货完毕并从银行获得了货款,9月份,A公司收到墨西哥一家地方法院的传票,传票显示A公司作为被告被墨西哥C公司申诉承担商品外形工业产权侵权责任,A公司事后获知墨西哥C公司以知识产权侵权为由将A公司和B公司共同告上法庭,请问本案中A公司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从本案中A公司应该吸取哪些教训?
4条回答
云南梁律师
2024-04-02 21:27
你好,关键是看对方是否有充分的证据。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一周热门 更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