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连带担保责任的问题,担保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在什么情况下担保人能够免除其担保责任?该担保事项涉及到的法律依据是依据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还是施行后的法律?

2024-03-04 08:26发布

2019年10月17日我为朋友担保了一笔债务: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内6个月即2020年4月17日到期:担保责任为连带担保责任:这期间债权人从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也未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合同也未约定担保期限:为...

2019年10月17日我为朋友担保了一笔债务: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内6个月即2020年4月17日到期:担保责任为连带担保责任:这期间债权人从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也未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合同也未约定担保期限:为此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怎样免除担保责任:法律依据应是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还是施行后的法律
6条回答
河北吴律师
2024-04-13 11:48
您好,第一,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二,民法典》中实质性修改条文的溯及力问题。应从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选择适用新法还是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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