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个类似的问题: 请问法律专家,在一份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担保期限的情况下,我已作为担保人签署了借条五年有余,借条中载明了担保金额。如今债务人未偿还债务,我是否仍需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是否还受到法律的约束?

2024-05-20 06:22发布

请问律师,5年前,一张借条上,没有担保期限,有担保金额,我只在最后担保人处签了名!到现在债务人没有还清债务,我对债权人有没有责任了

请问律师,5年前,一张借条上,没有担保期限,有担保金额,我只在最后担保人处签了名!到现在债务人没有还清债务,我对债权人有没有责任了
8条回答
河北赵律师
2024-07-03 11:50
债务中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两种担保责任,包括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保证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