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存在前述情境,一个人欠了另一人钱款并做出了诸多承诺而未履行的情况下,如果借债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签订的书面借款合同,那么在发生违约情况时,应该如何维护权益,可以提起怎样的法律诉讼来确保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失?此外,针对那些之前达成的利息协议以及自愿承担的额外支出(如住酒店的费用),是否有权在法律诉讼中提出并得到法院的支持?是否应评估借款时的实际条件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在此情况下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

2024-03-07 06:39发布

2020年我朋友问我借了两万七千元,当时没有说利息一事,在2021一月份还了我一个5000,又陆续还我7000,共12000,剩余的一万五答应在月底还清,但他没有还清,说要把这个12000给我算利息,...

2020年我朋友问我借了两万七千元,当时没有说利息一事,在2021一月份还了我一个5000,又陆续还我7000,共12000,剩余的一万五答应在月底还清,但他没有还清,说要把这个12000给我算利息,在后来的时间里又一次次承诺还钱日期但是都没有兑现,后来严重影响到我生活,导致我没有住的地方,他主动要给我住酒店的费用,在酒店住了一段时间,后期又还我6000元,后期他又不同意之前答应给的12000作为利息,包括住酒店的费用他要算还款本金,请问这些问题我可以起诉他吗
4条回答
北京潘律师
2024-04-30 15:52
可以起诉,但要有相应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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