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双方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中,如果设备性能未能满足实际使用需求,导致买方业务受阻并因此遭受经济损失,而合同中又未明确设备性能标准和相关违约责任,卖方是否需承担因设备性能问题导致的损失赔偿责任?

2024-03-27 00:39发布

双方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现设备出现故障停机,造成买方损失,合同中未约定质量标准,也未约定因质量问题要承担违约责任,卖方需要承担责任赔偿买方损失吗

双方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现设备出现故障停机,造成买方损失,合同中未约定质量标准,也未约定因质量问题要承担违约责任,卖方需要承担责任赔偿买方损失吗
4条回答
安徽宋律师
2024-04-12 11:24
您好,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进一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通过以上方式质量要求仍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通过以上方式确定是出卖人出卖的质量不达标的,您可以通过向对方主张减少价款,解除合同,更换、修理,或者另行交付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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