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到期未能偿还该笔借款,债务人是否需要支付高额的利息,以及如何证明该利息是否过高,进而被定性为放高利贷?如果双方对借款金额和利息的约定存在争议,法院会如何判断并作出裁决?同时,转账记录能否作为证据来证明借款金额和利息的真实性?

2024-03-15 17:20发布

请问一下,就是借朋友的钱,借了两万,他只给我一万七,让我写了一个两万的欠条,给我的是现金,如果到期没还,一天200块钱利息,我有转账的利息记录,如果要是打官司,能不能定性为放高利贷?

请问一下,就是借朋友的钱,借了两万,他只给我一万七,让我写了一个两万的欠条,给我的是现金,如果到期没还,一天200块钱利息,我有转账的利息记录,如果要是打官司,能不能定性为放高利贷?
4条回答
陕西田律师
2024-04-08 07:17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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