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法判断女方是否为幼女的情况,如果女方主动要求发生性关系,行为人应该如何被定罪?在不考虑行为人的年龄、其他事实情节和证据的前提下,是否可以按照奸淫幼女罪进行定罪?

2024-04-10 19:30发布

如果受到欺骗,误认为对方已满14周岁,而客观.上女方也确实发育成熟,使人根本无法判断其可能是幼女,而女方又主动要求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对行为人可不以奸淫幼女罪

如果受到欺骗,误认为对方已满14周岁,而客观.上女方也确实发育成熟,使人根本无法判断其可能是幼女,而女方又主动要求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对行为人可不以奸淫幼女罪
4条回答
云南肖律师
2024-05-18 18:53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