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情况,问题如下: 我的朋友是一位未满18周岁的女性,正在参与学校的勤工俭学项目并在工厂工作。有一名男子多次向她表达不当的言语暗示,如邀请她去他的住处休息并暗示那里有空调等,使她感到不适和反感。请问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骚扰?她是否可以报警处理?

2024-01-29 10:12发布

你好 我想请问一下 我朋友是女生 现在17岁 跟学校勤工俭学在厂里上班 有一个猥琐男多次给我朋友说 你晚上睡得好吗 要不然到我那去睡 我那有空调 这种话 让我朋友又反感又恶心 这种属于骚扰吗 这种情况...

你好 我想请问一下 我朋友是女生 现在17岁 跟学校勤工俭学在厂里上班 有一个猥琐男多次给我朋友说 你晚上睡得好吗 要不然到我那去睡 我那有空调 这种话 让我朋友又反感又恶心 这种属于骚扰吗 这种情况可以报警处理吗
4条回答
海南吴律师
2024-01-31 16:48
遇到被骚扰的行为,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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