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在租赁土地上建造固定建筑物后,合同期满时,业主声称固定建筑物归其所有,在法律上关于物权归属应如何解读?我们该如何依据法律条款进行维权?

2024-02-16 12:18发布

律师您好!原来我们租地后在地面建设固定建筑物,合同期到了业主说固定建筑物是他们的,从法律上这物权怎么解释

律师您好!原来我们租地后在地面建设固定建筑物,合同期到了业主说固定建筑物是他们的,从法律上这物权怎么解释
5条回答
宁夏周律师
2024-03-18 12:15 .采纳回答
您好!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况,关于物权的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以下建议: 1. 需要审查您与业主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确定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建筑物权属的明确规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建筑物归属于您,那么在合同到期后,建筑物应继续属于您。 2.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建筑物的权属,那么需要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来判断。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您在租赁土地上建造了固定建筑物,建筑物应当归属于土地的所有者,也就是业主。但您可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上的某些权益,具体需要根据当地法律和合同条款来判断。 3. 建议与业主进行沟通,并考虑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详细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和合同条款来判断。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