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情景类似:我方十五岁子女在中学七年级课间玩耍时不慎使同学受伤,对方家长提出要求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八万元,应该如何处理这一法律问题?

2024-01-05 02:14发布

我女儿今年十三岁,小学五年级,在课间与同学打闹至对方摔跤掉二颗牙齿,对方家长要求赔偿五万元

我女儿今年十三岁,小学五年级,在课间与同学打闹至对方摔跤掉二颗牙齿,对方家长要求赔偿五万元
6条回答
辽宁董律师
2024-01-20 06:21
你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