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质押问题,若债务人A未按时偿还借款,提出以其持有的银行股份(职工股)作为质押,请问这种质押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在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和实际操作细节?

2024-03-22 22:08发布

我借款给A三十几万,有借条,本月初已到期,借条没有质押的。A没有及时还钱,现在他答应把持有的银行股份(职工股)质押给我,再给他一两个月时间。请问,这种质押有效吗?操作上需要注意什么?

我借款给A三十几万,有借条,本月初已到期,借条没有质押的。A没有及时还钱,现在他答应把持有的银行股份(职工股)质押给我,再给他一两个月时间。请问,这种质押有效吗?操作上需要注意什么?
5条回答
西藏张律师
2024-05-28 04:35
你好,股权质押经过登记才成立,所以只有登记可以证明。即使将股权证给予质权人,质权也没有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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